问题 | 刑事案件财产刑的执行有什么条件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刑事案件财产刑的执行有什么条件 依照相关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对于那些依据刑法明文规定需“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罪行,当其被司法部门作为罪犯判处主刑之时,必须同步地依法给予其相当程度的财产刑处罚; 而对于那些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可以“选择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部分财产”的犯罪行为,由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案情以及犯罪分子的财富状况等具体因素进行判断和抉择,以确定是否对其实施财产刑惩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刑法规定“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判处主刑的同时,必须依法判处相应的财产刑; 刑法规定“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或者罚金的犯罪,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及犯罪分子的财产状况,决定是否适用财产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 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 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 二、刑事案件是否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 在受到刑事侵害并涉及到对被害人的损偿事宜时,应当支付给受害者家属一项名为“死亡赔偿金”的款项。 该款项以被告所在地的州政府统计发布的报告中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准,按照二十年的标准进行计算; 然而,年纪超过六十周岁的市民,其每增龄一岁,所应支付的金额将相应减少一年; 对于七十五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则需按照五年来计算相应的金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案件财产刑的执行有什么条件”,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