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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双方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一、双方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关于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手续流程如下:

1、首先计划好离婚协议。

当事人需要在达成共识基础上制定出一份书面的离婚协定书,其中必须要明确的内容包括双方都是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和对于未成年人抚养权、家庭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各类事宜达成的共识。

2、接着提交申请并进行审核。

申请方(即男女双方)需携带相应身份证明文件、户籍资料、结婚证原件以及已经书写完成的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前往当地民政部门递交离婚登记的申请,静待受理。

3、然后经过为期30天的冷静期限。

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日算起30日内,若有一方反悔不肯同意离婚,可以向民政部门提出撤销离婚登记的申请。

在此期间,我们称之为"30天冷静期"。

4、最后完成审查与颁发证件。

在30天之后,若是经过冷静考虑后仍然选择离婚,从第31天开始至第60天这段时间,男女双方均须亲自前往民政局以领取离婚证书认证结婚解体行为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双方协议离婚可以直接离婚吗

当夫妻二人皆同意解除婚姻关系时,可选择直接进行书面协议方式办理离婚手续。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如若夫妇双方决定自愿离婚,需签署书面的离婚协议书,并亲自前往结婚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申请。在这个过程中,婚姻登记部门将进行详细调查,确定双方均为真实自愿地做出此项决定,并且对于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及债务承担等一系列问题已达成共识后,方能给予登记确认,颁发离婚证书。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男女双方在达成协议离婚过程中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操作:首先,双方共同拟定一份详细的书面离婚协议,该协议应涵盖诸如自愿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诸多重要事项。接着,双方需携各自的身份证件、结婚证明文件以及精心准备好的离婚协议前往当地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申请。自此之后,将会经历为期长达30日的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均有权撤回离婚申请。待冷静期满后,双方需在第31日至第60日内再次前往民政局进行确认,并领取正式的离婚证书,从而正式宣告婚姻关系的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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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2:2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