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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协议不履行了要如何处理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一、离婚协议不履行了要如何处理

在通常情况下,如若未执行已签署的离婚协议,可首先考虑由夫妇双方进行友好的磋商解决问题,如果未能达成共识,那么相关方完全有权利向法律机构提起诉讼,并请求法院作出公正的判决。

对于离婚后财产分配方面的纠纷,如果对方反悔,需要提交证明在财产分割协议订立期间存在欺诈或威胁行为的有力证据,否则法院将依照法律程序,毫不犹豫地拒绝接受其申请撤销该协议的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协议不要抚养费后又反悔能否修改协议

离婚协议中未规定抚养费事宜,可以进行变更。父母对于养育与教育儿女都有着不可推卸的法定责任。所谓抚养费便是指父母或者其他对未成年人承担抚养义务的相关人士,为保障未成年人基本生存与教育所需支付的生活、教育等方面的费用。无论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出现何种变动,不直接抚养子女的那一方所承担的支付孩子必需抚养费的义务并不会因此改变。无论是有关于子女生活费用还是教育经费的协议或判决,都不得影响到子女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支付抚养费请求的权利,乃至在紧急情况下,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原有协议或判决数额的合理请求也是被允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离婚协议的实施过程中遭遇阻碍时,夫妇双方应当首先积极进行沟通和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倘若经过充分努力之后仍无法达成共识,则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维权,寻求司法救济。然而,对于涉及到财产分割的争议,若是另一方想要提出撤销协议的申请,他必须要举证证明自己是受到欺骗或者受到强制压力才签订了这份协议。如果没有这样的证据,那么该项撤销请求将会被法庭依法否决,从而保证已经生效的协议能够得到严格地尊重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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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0:1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