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地方检察机关应在依据严格审查并结合具体情况后,依法批准实施逮捕: (1)存在有事实依据可证实的犯罪行为; (2)犯罪嫌疑人将会面临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罚; (3)针对已有的证据材料进行分析评估,采取诸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替代措施捉襟见肘,难以有效防止再次发生社会危害性事件,从而有必要立即启动逮捕程序。 参照《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第一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 第二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情形: (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该犯罪事实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 (二)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三)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明已有查证属实的。 二、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区分吗 1、检察机关与法院在运作模式与职责上具有不同性质,检察院作为法律实施的监督机构以及公诉案件审查的起诉主体,而法院则是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的审判机关。与此同时,法院与上级法院之间体现的乃是审判监督关系,并非表现为上下级的领导服从关系。 2、值得强调的是,检察院与法院各自所承担的职能各有差异;法院遵循法律理念,负责作出重要判决及强制执行相关责任,而检察院的主要职责在于对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进行全面监督。法院与检察院之间的紧密联系体现在,检察院有权依法对法院的审判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对于法院的违法审判行为,检察院有权提出异议意见并提起抗诉等程序。在涉及到刑事公诉案件的处理过程中,检察院与法院之间形成了分工合作、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良性互动关系。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地方各级检察机关只有在犯罪嫌疑人事先符合了以下三个关键要素之后,才能按照法定程序对其进行批准逮捕的决定:首先,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确实实施了违法犯罪行为;其次,需要明确他将面临至少判处有期徒刑级别的刑事处罚;最后,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其他诸如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已经无法有效地防止其再次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在整个审查过程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中的第一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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