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赔偿误工费不赔可以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一、保险赔偿误工费不赔可以吗 若受害者并无职业收益或人身伤害并未对其工作收益产生影响,那么,将不会给予误工费用的赔偿。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误工费应依据受害者实际产生的误工时间以及所受损失决定;误工时间则需参照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为此开具的证明而作出判定。对于遭受身体残疾的受害者,如果其仍需继续休养,误工时间可计算至伤残等级确定前一日为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保险赔偿误工费是按实际务工天数计算吗 在法律体系中,关于误工费的规制明确指出其计算基准应按照实际天数计取。此外,对误工期限的具体确认也有相关明文规定。误工期限依据受伤者所接受的医疗机构的书面证明予以确定。若伤者因此次损伤而导致伤残并需长期修养的情况下,误工期可延续计算到残疾判定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结束。误工费则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限及其个人收入水平进行综合评定后得出结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倘若受害人并无职业收益的产生,或者人身伤害并未对其工作造成任何程度上的干扰与影响,那么对于误工费用的赔偿将不予考虑。在这种情况下,误工费用的支付应根据实际误工的具体时间长度以及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状况来综合判断,并且这部分时间务必经过医疗机构的诊断认证得到确认。对于那些身体残障且需要进一步修养康复的受害人来说,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伤残等级正式得到确定的那一天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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