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赔偿不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一、工伤保险赔偿不 在工伤保险领域,存在着若干理赔范围之外的事项,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治疗工伤期间所产生的工资福利待遇; 其次,对于五级和六级伤残等级的员工,他们每月可以领取到的伤残津贴也是不纳入理赔范畴之内的; 最后,当雇佣关系或劳动合同被终止或解除时,当事人应享受到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样也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内。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工伤保险赔偿范围有什么 当您的员工在工作中不幸遭受工伤时,我们首先建议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您的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事宜,以给予他们及时、有效的救援与治疗。在这个过程中,工伤保险基金将依法承担起为受伤员工提供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以及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方面的补偿责任。而作为您也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受伤员工支付他们在工伤治疗期间的工资以及福利待遇等必要款项。当然,这些费用具体数额会因员工的伤情及各地区的政策准则有所不同。对于那些因为工伤导致残疾程度达到一级到四级的员工,您需要按期向他们发放一定比例的伤残津贴。 其中,一级伤残的津贴标准是每月27个月的个人工资;二级伤残的津贴标准是每月25个月的个人工资;以此类推,直至四级伤残,其津贴标准则是每月21个月的个人工资。而对于五级和六级伤残的员工,您则需支付他们对应月份的伤残津贴,津贴标准分别是每月18个月和16个月的个人工资。 同时,您还需依法替他们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保证他们能够享受到最基本的保障。然而,如果因为伤残津贴不足以满足员工生活所需,您有义务补充支付差额部分。至于七级到十级伤残的员工,您的责任相对较轻,只需按月向他们发放标准为13个月到7个月的个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关于工伤保险领域,存在着诸多与理赔无关的事宜:在治疗工伤过程中的工资福利待遇、五级及六级伤残员工所享有的伤残津贴以及雇佣关系或劳动合同解除之后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皆不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这些问题需要由雇主或者相应的其他机构自行处置,以保证工伤员工能够获得他们应得的权益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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