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法规定6年后不可拒赔如何维权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保险法规定6年后不可拒赔如何维权 1、保险代理人和/或业务经理(往往具有比被保险人更为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处理经验)作为中介人穿针引线,在某些情况下确实能够成功解决问题。 2、向保险公司总部进行投诉:众所周知,名誉和声誉远胜于金银器皿,因此,保险公司对于理赔服务质量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投诉考核亦是理赔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一旦收到客户投诉,保险公司将立即启动调查程序并进行后续追踪处理。理赔经办人员同样惧怕投诉,因为有效的投诉与个人收入息息相关,没有人愿意与金钱过不去。 3、向当地银保监机构投诉:银保监作为保险公司的直接监管部门,每年都会对各大保险公司的理赔投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根据理赔服务质量进行评分,同时定期在官方网站上发布排名结果。保险公司接到来自银保监的投诉函件时,总是如临大敌,这绝非小事,必须严肃对待,并需在规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回复案件处理过程及结论。若年度投诉排名不佳,保险公司不仅会在监管部门留下不良记录,还可能对其业务拓展以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4、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前述三种途径均未能取得理想效果,那么向法院提起诉讼便是被保险人的终极武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二、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六十八条之规定,欲设立保险公司者需满足以下几个关键性指标: 首先,惟主发起人需具备稳健的盈利能力及良好的商业声誉,且过去三年期间内未发生任何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其净资产值不得低于人民币两亿元整; 其次,该公司还需具备完善的《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规定的公司章程; 再次,公司注册资本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此外,公司还应拥有具备丰富专业知识和业务实践经验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最后,公司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并拥有符合标准的营业场所和与其主营业务相关的其他必要设施设备。 除此之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亦对设立保险公司提出了其他具体要求。 《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应当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审查保险公司的设立申请时,应当考虑保险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的需要。 第六十九条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二亿元。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根据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其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限额。 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资深的保险代理人或者保险业务经理,他们凭借深厚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操经验,能够在第一时间为您解决保险方面可能遇到的各种棘手问题。当您对所购买的保险产品存在投诉,我们建议您首先尝试联系所购买保险产品的总公司,因为该公司始终重视保障客户的权益以及理赔服务的品质,投诉的情况如果严重到一定程度,可能会直接影响到相关工作人员的薪资待遇。此外,您还可以选择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诉,因为该机构的监管力度非常严格,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将会对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如果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都无法得到满意的结果,那么您也可以考虑向当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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