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起诉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若出现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抚养费用的情况,这种行为并不被允许。尽管双方为解决婚姻纠纷已经启动了法律途径,但他们仍然有权利就孩子抚养费用的多少进行友好协商,确保这笔费用对于孩子的成长与发展有所裨益,那么这样的商定将被法庭所赋予合法性并得到支持。因此,如果经过双方同意无须支付任何抚养费用,那么实际操作上便可依据这个约定去实施。 然而,若最终由法官裁决需要甲方支付相关抚养费用的话,那么他就必须严格按照判决书上的内容去履行责任。在这样的背景下,若由于某种原因甲方未按规定支付抚养费用,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乙方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甲方执行判决,无需再行提起新的诉讼程序。无论如何,在离婚之后,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的一方必须承担起为孩子提供足够的生活必需品以及教育资源的责任,这项责任既包括了必要的物质援助,同时也涵盖了必要的精神培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起诉离婚可以在线办理吗 1.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能通过网络方式向法院提交法律诉状提起离婚诉讼请求,而应该持相应的起诉文书和副本以及具备法定要件的结婚证书、经审核有效的原告身份证明文件或是户口簿等材料亲自前往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进行现场立案手续的办理。 2.案件受立案单位收到起诉材料后将会发出传票通知原、被告双方到庭展开调解工作。若存在明确且属实的证据表明被告在婚姻关系中存在过错行为,且经过调解无果的前提下,法院通常会许可原告的离婚请求;反之,若缺乏可信度高的实质性证据且被告表示拒绝离婚的,法院将可能不予批准离婚申请,建议原告等待半年时间以观望感情是否有所改善,如若依然无法挽回,可以考虑再次发起诉讼程序以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若出现乙方未能按时支付抚养费用的情况,这种行为并不被允许。尽管双方为解决婚姻纠纷已经启动了法律途径,但他们仍然有权利就孩子抚养费用的多少进行友好协商,确保这笔费用对于孩子的成长与发展有所裨益,那么这样的商定将被法庭所赋予合法性并得到支持。因此,如果经过双方同意无须支付任何抚养费用,那么实际操作上便可依据这个约定去实施。 然而,若最终由法官裁决需要甲方支付相关抚养费用的话,那么他就必须严格按照判决书上的内容去履行责任。在这样的背景下,若由于某种原因甲方未按规定支付抚养费用,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乙方可以考虑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甲方执行判决,无需再行提起新的诉讼程序。无论如何,在离婚之后,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的一方必须承担起为孩子提供足够的生活必需品以及教育资源的责任,这项责任既包括了必要的物质援助,同时也涵盖了必要的精神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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