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全责没保险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一、车祸全责没保险怎么办 若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被确认为责任方且未成功购买相关保险,则该责任人须自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论责任方是否已购入相应保险,其所导致的受害者财产损失均应由全责方来承担。 然而如若有购买保险的情况出现,保险公司便可承担一定程度上的赔偿责任。鉴于此,未能购置交强险的当事人将可能面临强制性的行政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车祸全责没钱赔怎么办 1.若对交通事故负全责,首先需按照规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度内进行赔偿。若仍存在差额,须自行承当相应损失。 2.对于交通事故全责案件,虽属民事诉讼范畴,但若无偿付款项之能力,通常无需坐牢。 如若对方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而在指定的履约期限内未能履行义务,法院有权冻结并扣划相关资产以此作赔偿处理。 同时,如发现被申请人尚祇财产未尽析明,可随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在法院裁定为有能力偿付却故意拒绝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情节恶劣的,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罚金或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若在交通事故案件中,被确认为责任方且未成功购买相关保险,则该责任人须自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不论责任方是否已购入相应保险,其所导致的受害者财产损失均应由全责方来承担。 然而如若有购买保险的情况出现,保险公司便可承担一定程度上的赔偿责任。鉴于此,未能购置交强险的当事人将可能面临强制性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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