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的代位求偿需要先起诉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一、保险公司的代位求偿需要先起诉吗 所谓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之纠纷,即是保险人在行使其代位求偿权过程中所衍生出的诸多法律争议与纠纷。具体而言,即指保险合同所涉及之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件,导致实际损失发生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理应有第三方对此类损失履行赔偿义务之时。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法定范围之内,便可相应地取得向该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法定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二、保险公司的工号要注销了才能重新办吗 在保险行业中,每个从业人员仅能持有唯一一个工作编号。因此,若工作编号未能及时注销,即便员工已经离开某家保险公司,他也无法前往其它机构任职。原因在于,依据工作编号便可轻易查询到其以往曾服务过的保险公司,这意味着未进行注销的工作编号等同于员工在结束原任职务之后并未与该公司解除劳务合同。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收回执业证书,并在信息系统中注销执业登记: (一)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离职的; (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被注销的; (三)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因其他原因终止执业的; (四)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停业、解散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的。 所谓保险人代位求偿权之纠纷,即是保险人在行使其代位求偿权过程中所衍生出的诸多法律争议与纠纷。具体而言,即指保险合同所涉及之保险标的因遭受保险事件,导致实际损失发生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理应有第三方对此类损失履行赔偿义务之时。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自支付保险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的法定范围之内,便可相应地取得向该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法定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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