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代位追偿超过多少费用会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保险代位追偿超过多少费用会起诉 在保险事故由于第三方原因引发的情况下,必须确保第三方的过错行为与保险事件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合同条款的约定,第三方应当对保险标的物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在此种情形之下,被保险人才拥有权利将代位求偿权转让给保险公司。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只有在保险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了理赔款项,也就是实际上履行了赔偿义务之后,才能够取得代位求偿权。 值得我们重点关注的是,保险人在行使代位求偿权过程中享有的权益不得超过其向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如果保险人从第三方获得的追偿款额高于其向被保险人支付的金额,那么超出的部分应该归属于被保险人所有。反之,如果保险事故发生以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方那里得到了损害赔偿金,而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时,可以相应地扣除被保险人从第三方获得的赔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二、保险代为赔偿的条件 保险公司在履行其交通强制保险责任负担的人身伤害损失等相关义务之后,同时依法获得了对事故负主要责任之人的代位权利追索。然而,保险公司在行使代位求偿过程中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首先,被保险人由于保险事件对外界造成了损害赔偿请求权;其次,被保险人因该次保险事故而对第三方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也即成为保险人所代表追偿的实质性权力。因此,被保险人是否拥有这样的请求权,构成了保险人能否履行其代位求偿权的必要前提; 再次,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履行了保险金的支付。依照相关法规,被保险人对于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只有在保险人完成了对保险金额的支付之后,才能正式转让予保险人; 最后,代位求偿的实体权利主体为保险人,通过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作为换取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的对价交换。若是保险人尚未完成这笔被视为对价的支付,便无法享受保险的代位求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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