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保险公司不赔保的情况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一、有保险公司不赔保的情况吗 对于某些特定情况,保险公司将不予进行赔偿责任: 首先,如果驾驶者并未获得驾驶资格或在饮酒后驾车的话; 其次,当被保险车辆处于被盗窃、抢劫过程中的期间内发生了交通事故; 最后,若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了道路交通事故,那么保险公司也将不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有保险交通事故赔偿车主赔偿什么 1.首先,承保损害的保险公司需在法定的赔偿额度范围之内承担赔偿责任; 如若尚有不足之部分,则由肇事方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弥补。 2.当受害人员遭受肉体伤害时,为实现有效医治而产生的各类开支,例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以及由于误工所造成的收入损失,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必要的营养费等,均属于赔偿义务人应予偿还的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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