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法人可以作为诈骗罪的主体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公司法人可以作为诈骗罪的主体吗 法人身份不能被视为构成欺诈犯罪。在法律术语中,欺诈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这意味着只要达到法定年龄并且具备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成为该种犯罪的实施者。 具体来说,欺诈犯罪乃是指那些刻意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采用虚假陈述或故意隐瞒真相的手段,从而诱使受害人自愿交付大额钱财的行为。 《刑法》第三十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公司法人可以是另一个公司吗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可知,公司法人在行使其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同时,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独立运作,并独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此前提之下,公司法人须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设立,且经过公司登记机关的严格审核及登记,以避免出现与其他公司混淆不清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身份无法成为欺诈罪名成立的要素,因为欺诈犯罪的实施者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普通自然人。欺诈犯罪是指行为人为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通过提供虚假信息或者掩盖事实真相,引诱受害人主动交付巨额资金的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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