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济适用房买卖2025新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经济适用房买卖新规定是什么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五年后,经本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严格审查批准,购买者在缴付所缺差价款项后,即可获得完整的所有权,同时退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体系。在此过程中,不动产登记部门将在房屋登记簿中删除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屋属性标记,并重新颁发不动产权证给购买者; 此外,购买者在缴清所缺差价款项后,还可以选择进入市场进行自由交易,而不动产登记部门则会根据普通商品住房交易的相关流程,协助办理房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手续,同时要求在房地产交易的各个环节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均应依法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经济适用房怎么补差价 我们在此向您介绍经济适用房差价补偿新规定的概况。所谓经济适用住房,即是指住房价格与市场价格相比相对合理,能够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房产类型。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此类房产在购买五年内将无法进行转让交易。满了五年之后,当业主成功获得产权证明后方可进入交易流程。然而,在进行具体交易时,若该房产超出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范畴,则还需要额外支付10%的综合土地出让金以作补充。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在全面享有经济适用住房五年的前提下,通过严格审批并全额缴纳相应的差价费用之后,申请人方可取得完整的所有权权益并且终止其在保障体系中的监管保护。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将对该物业的房屋属性进行清除标示并重新颁发生效的不动产权证书给到购买人手中。此外,申请人亦有权选择自行出售并约定交易合同,此时需要由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介入并协同完成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同时购买人还需要依法缴纳相关的税款及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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