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保证怎么拿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保证怎么拿 在司法实践中,启动取保候审程序往往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同时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措施。对于担保人的要求,不仅限于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以及良好的社会公众信誉,更为关键的是担保人应确保被取保候审的涉案人员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及时到庭出庭应讯。经过司法机构或公安机关等有权部门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批之后,才能最终确定是否准予取保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保证金由谁决定 取保候审保证金的确立,主要依据所在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和案件的具体性质而定,通常情况下,其最低起算金额设定为人民币一千元; 同时,这笔保证金只有当犯罪嫌疑人切实遵循并履行了相关法律条款后,才能够如数退还。只有如此,这笔债务才能真正具有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司法实践中,启动取保候审程序往往需要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同时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措施。对于担保人的要求,不仅限于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以及良好的社会公众信誉,更为关键的是担保人应确保被取保候审的涉案人员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及时到庭出庭应讯。经过司法机构或公安机关等有权部门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批之后,才能最终确定是否准予取保候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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