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指多少天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是指多少天 刑事拘留,通常被视为公安机关在进行侦查行动时,对现行犯罪者或具有重大嫌疑之人员所实施的一种短期内的强制性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刑事拘留的时间总共不能超过37日。若在此期间,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批捕,则拘留期限可延长至7日;倘若在拘留过程中,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继续开展侦查工作,同时又满足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条件,那么他们有权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延长拘留期限的申请,但是每次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14日,而且总计拘留期限也不得超过3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是指有证据吗 在对涉嫌犯罪者实施刑事拘留这一举措之际,公安局已然掌控了初步确凿的证据材料。 然而,拘留并不等同于被告人将必然被判定有罪,其 最后的判罪结果应依据司法程序由人民法院予以裁决与确认。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刑事拘留是指多少天”,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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