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退钱怎么退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退钱怎么退 关于吸收公众存款的退赔方式有以下两种途径: 首先,若公安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已对涉案赃款进行了扣押,那么该笔款项便可直接交由公安机关发还至受害者手中或者是待法院在进行刑事判决后予以返还; 其次,受害者也可选择另行发起民事诉讼请求,以期望追究对方的还款责任。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核心人物是什么 金融犯罪中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行为人在违背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未经批准非法地向社会大众筹集资金,或者在实际操作中采取了类似隐瞒真实目的、蒙骗群众等手段进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违法行为。在这个意义上,该类行为所针对的“单位”,并不仅仅局限于那些具备合法资格并可从事吸收公众存款业务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时也包括那些不具备此类资质但却试图通过隐蔽手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甚至还可能涉及到其他类型的非金融企业。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关于吸收公众存款的退赔方式有以下两种途径: 首先,若公安机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已对涉案赃款进行了扣押,那么该笔款项便可直接交由公安机关发还至受害者手中或者是待法院在进行刑事判决后予以返还; 其次,受害者也可选择另行发起民事诉讼请求,以期望追究对方的还款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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