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买卖定金交给谁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一、二手房买卖定金交给谁 在二手房产交易过程中,定金应当交予卖方。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定金乃指双方当事人为了确保债务的顺利履行,事先约定由其中一方预先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作为担保之用,而定金合同则自定金实际交付之日起正式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内容一般都包括什么 住宅销售合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详细规定: 首先,买卖双方相关的个人信息应清楚标明; 务必审核房地产权属证明与主体身份信息是否匹配一致,同时查询有关共有权益持有人的情况。 若存在共有权益所有者,则他们应当亲自出席签约仪式。 倘若产权持有人或全体共有权益持有者未能亲临现场,须指派代理人为其执行权益,并提交授权委托书进行查验(最好经过与产权持有人的通话确认),以确保代理人信息与其在授权委托书中所注明的一致无误。 若产权持有人为已婚人士,则需出具其配偶签署的《配偶同意出售证明》作为合法依据。 其次,关于款项支付及房屋交接事宜应有明确规定。 除定金及贷款之外的购房余款,政府建议采取资金监管模式。 若交易各方自行决定不采用资金监管,而是选择直接交付房款,那么将面临一定程度的风险: 房屋卖方可能无法全额获得房款,而房屋买方也无法获取房屋所有权,甚至无法追回已经支付的款项等等。 此外,还应对交房期限及违约赔偿责任进行详尽描述,具体时间须填写得相当精确,尽量避免只做口头上的承诺和约定。 第三,需要预留物业保证金(金额一般基于房产性质设定,从一万至五万元不等)。 尤其针对商品房的情况,待卖家完成其所需承担的相关费用后,再将物业保证金归还给卖家。 如果房屋欠缴任何费用,可以从物业保证金中予以抵扣。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二手房买卖定金交给谁”,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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