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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没给到本人有效吗
分类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解答

一、劳动合同没给到本人有效吗

若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交付当事人,那么这种行为并不必然导致其效力失效,但当事人仍可向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检举揭发。

在此需要提醒您注意的是,当出现以下几种情形时,劳动合同则可能被视为无效:

用人方有可能以其法定责任的豁免或对劳动者权益的排他性条款来规避自身义务;

采用欺骗、威胁等手段,或者利用他人处于困境的境地,使得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或修改劳动合同;

以及违反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中关于强制性规定的相关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劳动合同没有写工资多少是否是合法的

在涉及到劳动关系的共识中,若劳动合同未载明薪酬待遇项目,那么即视为该劳动合同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因而被视为非法无效;

而在劳动法领域的相关章程以及规定中,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必须包含劳动报酬这一必备要素。

因此,一部完整的劳动合同应涵盖以下各类条款:

(一)由雇主提供公司的全称、其注册地及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的信息材料;

(二)对劳动者个人进行详细的身份记录,包括其户籍地、居住地址及身份证或其它正式且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编号等;

(三)合同约定的劳动期限;

(四)劳动职责及其所在具体工作岗位的地理位置;

(五)劳动者工作的实际工时安排与相应的休假规定;

(六)关于劳动报酬的详细条款,需明确规定支付的频率、方式、数额等关键信息;

(七)涉及社会保险方面的政策与执行标准;

(八)关于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的要求与职业安全防护措施的具体规范;

(九)基于法律法规的要求,需要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重要事宜。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劳动合同没给到本人有效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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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2:59: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