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本人拿的少如何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抢劫罪本人拿的少如何定罪 依据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下涵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适用抢劫罪的裁量标准并非取决于实施犯罪者在行动中抓获的具体财物价值高低,而主要在于其行为是否完全契合抢劫罪的法定构成要件。换言之,即便犯罪嫌疑人仅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不当手段强夺了少量公共或者私人财物,但倘若其行为已具备抢劫罪所要求的全部要素,那么仍有可能被确认为引致此罪名的行为人。关于抢劫罪的惩处力度,则会因案件情节的严重程度而有所差异,可能涉及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亦或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同时还需附加罚金或者没收个人财产等严厉惩罚措施。因此,无论犯罪者实际获取的财物数量如何微小,只要其行为满足了抢劫罪的所有构成要件,便有可能面临刑事指控和相应的法律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劫罪无罪辩护词怎样写 关于在审理抢劫案中进行无罪辩护的辩护词书写方式: 首先,需明确辩护人的相关身份信息; 其次,简洁阐述辩护人对于该刑事案件的整体观念及立场;接下来,详细论述辩护理由,这需要从被告人的具体行动事实出发,参照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逐步阐释辩护律师确信被告人无罪并拥有相关凭据的理由;在结尾部分,务必要清楚表达辩护词的核心主张以及针对此案提供的实际处理建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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