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判半年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诈骗判半年可以取保候审吗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取保候审制度适用于多种可能的情形情境,包括但不仅限于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同时也涵盖了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的情况等等。鉴于诈骗罪的量刑范围极为宽泛,从轻微的拘役或管制处罚,到严重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都有可能出现。因此,若某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面临拘役或管制的刑罚,或者虽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威胁,那么他们便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仍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其中包括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悔过态度、社会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若被告人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且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经过深入审查后,确认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构成潜在风险,那么便可予以批准。总而言之,对于诈骗罪的被告人来说,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必须要结合其可能面临的刑罚种类及量刑幅度,以及实施取保候审是否会带来社会安全隐患这两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只要被告人可能面临的刑罚属于取保候审的适用范畴,且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构成潜在风险,那么他们就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诈骗判刑后无力偿还怎么办 关于债务协商分期还款的处理方式:债权人与借款人之间可商议有余地地签署协议,约定按协议规定的分期还款计划在每期按时足额缴纳还款事项。若持有人违反此项协议,将会面临严重的违约后果,须对所有欠款一次性付清。 另外一种可能的情况是,借款人鉴于目前的经济状况无法按期偿清债务,此类情况下他们或许会与债权人协商,寻求达成协议延长还款期限或者逐渐减轻债务负担。 然而,若是债权人无法接受这些提议,那么借款人就只能选择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了。 此外,强制执行是由法庭对不遵守协议的借款人所采取的手段,它可以覆及到查封、扣押以及冻结持有人的财产以实现还款目的,甚至还可以将持有人的被执行的资产公开拍卖以抵消所有拖欠债务的责任。如果债务人拒绝支付任何或部分应付款项,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情况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当被判定有罪的借款人依然未尽其民事责任,无视并符合协议中规定的全部还款义务时,受害者有权利在法院审理的刑事案件过程中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在判决完毕后另行提出民事诉讼。当执行遇阻无法继续进行时(例如持有人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有权限制其出行和消费行为,也就是所谓的“限高令”;若发现持有人和/或其拥有财产,便可重新启动执行程序,恢复执行工作的正常运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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