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理赔有无理赔时效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一、保险理赔有无理赔时效 在遭遇保险公司拒绝对理赔事宜作出回应之时,被保险人均可依据相应法规之规限及保险合约之约定,向具有公信力的仲裁机构递交仲裁申请。仲裁机构将依据相关法律条文与保险合同条款进行严谨的分析与裁定,以明确是否存在应予赔偿之责任及其赔偿额度。 《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被保险人不同意保险人的理赔决定的,可以请求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仲裁申请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二、保险理赔有效期是多久 关于保险理赔时效的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包括:针对人寿保险之外的其他类型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面临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或支付保险金的情况时,其所享有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两年,该期限从他们知晓或应当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对于保险公司在理赔事宜上长期未作出回应的问题,作为受保人您完全有权根据法律以及保险合同所订立的规定,适时向具有广泛公信力和权威性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在仲裁过程中,仲裁机构会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条款,展开全面细致的分析研判,从而确定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赔偿金额。这一审慎严谨的程序主要是为了确保身为受保人的您能够获得公平、合理的权益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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