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的当场性要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抢劫罪的当场性要件有哪些 针对抢劫罪的“当场性”要件原则来看,其通常所指的犯罪行为必须是在犯罪现场被立即执行完毕,且未能涉及到事后追究的情况。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相关法条规定,抢劫罪的“当场性”主要体现于犯罪行为的即时性之上,即行为人通过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在现场直接获取财物。 若行为人的行为无法满足“当场性”的要求,那么他的行为很有可能并不构成抢劫罪,而可能会被认定为诸如盗窃、诈骗等其他类型的犯罪。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律条文的表述中并没有明确提到“当场性”这一关键要素,因此在实际案件的分析过程中,对于某一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需要对具体案情进行全面理解与深入研究,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性的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劫罪的当场性如何认定 针对抢劫罪所涉及的现场性,主要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受害者在场的情况下,直接采取暴力手段或以威胁的方式夺取受害者的财物。 作为典型的行为犯,刑法对于实施抢劫行为的具体情况并未作出数额和情节方面的限定条件。 换言之,若是行为人格外地在现场采取暴力、恐吓或其他方法,擅自侵犯了他人财物的所有权,则无论其是否成功获取相应的财物,亦或是仅仅抢得少量金额的财产,在此情况下,原则上均应被认定为抢劫罪。 因此,根据公安机关相关法规,此类案件应予以立案侦查,从而保证法律的公平公正。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关于抢劫罪所特有的"当场性"特征,其意旨在于犯罪行为必须在犯罪现场立即进行并完成,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具体体现为行为主体采用暴力、威胁等方式直接从受害者手中夺取或是占有他人财物。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过程中未能满足"当场性"的要求,那么他的行为就有可能被判定为盗窃或者诈骗等其他类型的犯罪,而非抢劫罪。尽管在法律条款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当场性"的概念,但是在实际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需要对案件的详细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与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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