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东不给我营业补偿款可以吗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房东不给我营业补偿款可以吗 不可以。 原则上,只要办理了相关的法律手续,在拆迁过程中就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 承租人可以向房东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东不给我营业补偿款合法吗?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房东拒绝支付营业补偿款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当下,由于租赁房屋被征收的特殊背景,承租方并非属于直接的补偿对象,他们无法直接向征收部门提出征收补偿的要求。 然而,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当租用的房屋因征收而受到影响时,承租方有权就其遭受的实际损失向出租人提出补偿请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不可以。 原则上,只要办理了相关的法律手续,在拆迁过程中就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 承租人可以向房东要求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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