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财产怎样界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共同财产怎样界定 一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取得的下列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按照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在此必须明确指出,所谓“共有财产”,即通常意义上的在合法婚姻有效期内,由夫妻任何一方或彼此都有权利使用和掌控的财富资源。对这类型共同财产的定义和界定方法主要源自于相关法律规定:除非有特别声明,否则在婚姻存续期内,夫妻双方所共同创造并取得的财产资源,皆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范围,这其中也包含了婚姻关系持续时期内,由夫妻双方获得的所有工资收入、津贴奖金以及劳动报酬在内; 同时还包括了通过实际操作、运营以及投资所产生的盈利; 再者,还应囊括因知识产权而得到的相应收益; 最后,也包括从遗产或者接受亲友赠送的财产等各项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般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取得的下列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按照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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