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农村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农村安置房可以买卖。农村的拆迁安置房从严格的意义上讲,是安置拆迁人的,若其取得完整的财产所有权,可以出售。 若没有取得完整的财产所有权,则出售就不行的。买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不能仅仅看到其相对低廉的价格,更应当看到其特殊的风险。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二、农村安置房政策是什么 首先需确认补偿款款项,接着进行征收作业根据《实施意见》原则性规定,在正式启动征收程序之前,需提前确立补偿金额及相应房产的置换资源。 同时,严禁房地产开发商混凝土土建工程介入拆迁事宜之中。即使在购房限制执行过后,也有资格获得安置房产分配。倘若该家庭的住房数量已经超过了购房限制条件,也就是说,拥有市区户籍的三人家庭已有三处物业,或者非市区籍贯的家庭已有两套房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农村地区的拆迁安置房具备合法交易资格。按照严谨的定义来看,此类房屋主要是为了安置拆迁户而设立,若拆迁户已获取了关于此房产的完整财产所有权,那么他们有权将房产出售。反之,如果他们并未获得完整的财产所有权,那他们便无法进行房产出售。在此提醒广大购房者,在选择购买拆迁安置房时,不能仅被其较低的销售价格所吸引,还必须对该类房产所特有的潜在风险有充分认识和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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