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强制执行人实在没钱还会被拘留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被强制执行人实在没钱还会被拘留吗 通常而言,若被执行人确实经济困难无法履行债务,则并不会仅仅因其无资金支付而遭受拘留处罚。然而,若是被执行人蓄意隐匿、转移资产,或者抗拒执法机关之执行程序等不当行为,这种情形下便有可能招致拘留等强力法律措施。在整个执行程序之中,法院将全力调查被执行人的财务状况。倘若针对被执行人的深入调查证实其无可供执行之财产,并且该人士能够积极地配合执行工作,如实汇报自身的财产状况,通常情况下并不会面临拘留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若被执行人经济困难且积极配合,无隐匿、转移资产等行为,一般不会被拘留。法院会调查其财务状况,倘若针对被执行人的深入调查证实其无可供执行之财产,并且该人士能够积极地配合执行工作,如实汇报自身的财产状况,通常情况下并不会面临拘留惩罚。 二、被强制执行是什么 所谓的强制执行,简单理解就是在符合法定程序以及国家强制力的基础上,依据详尽明确的执行文书所明确的内容,促使那些承担了民事义务的人切实地履行他们的责任与义务,确保收益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和实现,这里所提到的“执行文书”包含了各类已经产生法律效用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当由司法机关进行执行的法律文件。 这些文书一旦被确认确立,,那么相关的责任人就应该自动而积极地去履行相应的责任及义务。 若有故意拖延或者拒绝履行的行为,权益受损方有权向司法机关提交申请,请求实施强制执行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提出申请并接受询问的这一方我们称之为申请人,而受到指定需要自觉履行义务的那一方则被称为被申请人,也被叫做被执行人。 申请人通常是赢得诉讼的那一方,而被申请人则往往是败诉的那一方。 执行流程作为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执行申请的有效期限通常为两年,具体是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开始算起; 如果法律文书规定了分期履行的责任,那就从最后一期的履行期限结束之日开始计算; 倘若法律文书并没有规定确切的履行期限,那就从其正式生效之日起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被强制执行没有钱怎么办 当面临被执行人无力支付欠款的情形时,法院可以考虑实施下列妥善的处理方式:首先,对本案执行程序予以暂时终止,待当事人具有清偿能力后恢复执行工作;其次,将该名被执行人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内,借此对其实施信用惩戒;最后,对其进行高消费限制。在此过程中,被执行人应当积极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如发现自身具备清偿能力,应及时向法院申报,否则,抗拒执行可能会导致您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被执行人经济困难且积极配合,无隐匿、转移资产等行为,一般不会被拘留。法院会调查其财务状况,倘若针对被执行人的深入调查证实其无可供执行之财产,并且该人士能够积极地配合执行工作,如实汇报自身的财产状况,通常情况下并不会面临拘留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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