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轻伤立案后如何撤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一、轻伤立案后如何撤案 因民间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前,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进行调解。 当事人自行和解的,或者经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的,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 《刑法诉讼法》第15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轻伤立案后取保候审吗,法律有哪些规定 在轻伤的情况下,一旦展开了司法侦查程序并正式立案之后,仍然有可能申请取保候审。 但是,这必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取保候审的相关要件。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有权批准其进行取保候审: 首先,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其次,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 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也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前提是这样做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最后,如果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但由于羁押期限已到,而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也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 然而,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于那些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级别案件,在公安部门正式予以立案并将相关材料移交至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之前,假如双方当事人均愿意合作,公安机关可根据情况采取相应调解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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