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假药司法解释解读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销售假药司法解释解读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销售假药司法解释 对于实施了销售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的药品或非药品之违法行为者来说,其可能会触犯我国法律中的生产、销售假药罪这一具体犯罪类型。 在面对这类涉及医疗安全与权益保护的重大问题时,我国刑法对此类犯罪行为作出了明确的惩治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此类罪犯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若其所售卖的假药对人体健康产生了严重危害,甚至引发了其他严重情节,那么其刑期将会被提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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