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需要注意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需要注意什么 刑事拘留乃指公安部门与人民检察院在处理自身直接承接的案件过程之中,面对法定的紧急状况,针对现行罪犯或重罪疑犯而采用的临时性剥夺其实体自由之强制措施。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刑事拘留的实施需遵循严格的条件及程序要求。 首先,决定机关必须具备合法的法律依据,并且在执行拘留之时必须持有拘留证。 其次,被拘留者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被送往看守所进行关押。 此外,家属亦有权在规定时间内收到拘留通知书。 最后,嫌疑人在拘留期间享有委托辩护律师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需要通过检察机关吗 在司法程序中,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的权力通常为公安部门所掌握,而无需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然而,若需采取更严格的措施如逮捕,则须将涉及案件的相关材料提交给检察机关进行逐一审核。《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需要什么条件 刑事拘留作为一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其适用需满足特定的条件和标准。具体而言,需要满足如下七个要素: 1. 实施者正在筹备犯罪活动、正在实施犯罪行为或在犯罪行为完成后及时被警方侦破并进行了追捕; 2. 案件的受害者或案发时在场目击证人明确指出涉嫌犯罪的人员为实施者; 3. 在实施者的居所或工作场所内发现与犯罪相关的证据; 4. 实施者在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逃离现场或在逃亡过程中; 5. 实施者存在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口供的可能性; 6. 实施者未透露真实姓名、居住地址等个人信息,身份无法确定; 7. 实施者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团伙作案等重大犯罪嫌疑。 刑事拘留是公安和检察院在办理案件时,对现行犯或重罪疑犯采取的临时性限制自由的措施。其执行需严格依法进行,包括合法依据、持有拘留证、规定时间内送看守所、通知家属及保障嫌疑人委托律师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