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婆怀了别人孩子该怎么赔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老婆怀了别人孩子该怎么赔偿 在此情形中,由于妻子的婚外生育行为,严重违反了夫妻间的忠诚承诺,无疑对夫妻关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此可以判定该行为构成了导致婚姻破裂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此前提下,身为无过错方的丈夫拥有在离婚诉讼中所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对于此类“损害赔偿”,其所包含的层面不仅局限于实际财产损失,还应当包括相应的精神伤害补偿。当涉及到精神伤害补偿时,则需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条款。而在确定最终的精神伤害补偿金额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一)侵权者的过错程度,但若法律另行规定的情形则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动机、手段以及实施场所等具体细节; (三)侵权行为可能引发的结果; (四)侵权者可能从此次行为中获得的利益状况; (五)侵权者实际承担责任的经济实力; (六)受理本案的法院所在地的社会生活平均水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老婆怀了别人的孩子,算不算重婚 您提到的情况并不必然构成重婚罪,这可能仅仅是单纯的出轨行为。 然而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重婚罪涵盖了以下几种常见情况: 首先,与自己已有的配偶进行正式登记结婚之后,当事人又与其他人再次登记结婚,使得重婚罪得以成立,也即我们通常所称的两个法律婚重婚。 有这样一类人群,他们在已经拥有合法婚姻伴侣的前提下,仍又选择与他人进行书面上的婚姻登记,从而使得这个群体中的某些人利用其关于婚姻登记机构相关知识的优势来欺骗婚姻登记机关,从而通过欺骗获取婚姻证明。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情况,当事人本身与其原有配偶已有婚姻关系,却与其他人并无公开的婚姻证明,却在事实上以夫妇身份共处,这种现象就是所谓的“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重婚。 再者,同样地,当事人与原有配偶并未进行正式的婚姻登记手续,但是在事实上已经以夫妻的身份相濡以沫,随后又选择与其他人进行书面上的婚姻登记,使重婚罪得以成立,这就涉及到了另一种情况——“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重婚。 值得注意的是,是否构成重婚罪还取决于另一个关键因素,那就是是否属于上述几种重婚现象之一。 实际上,如果当事人并无婚姻伴侣,但他/她清楚的知道其他认识或者知道的人在拥有合法婚姻伴侣的情况下,仍然与其建立了婚姻或类似的关系,那么当事人也是有可能被指控重婚罪的。 只有当一个人的行为满足了以上各条重婚标准时,他们才有可能被认定为重婚罪犯。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在此情形中,由于妻子的婚外生育行为,严重违反了夫妻间的忠诚承诺,无疑对夫妻关系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因此可以判定该行为构成了导致婚姻破裂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此前提下,身为无过错方的丈夫拥有在离婚诉讼中所主张损害赔偿的权利。对于此类“损害赔偿”,其所包含的层面不仅局限于实际财产损失,还应当包括相应的精神伤害补偿。当涉及到精神伤害补偿时,则需遵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条款。而在确定最终的精神伤害补偿金额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一)侵权者的过错程度,但若法律另行规定的情形则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动机、手段以及实施场所等具体细节; (三)侵权行为可能引发的结果; (四)侵权者可能从此次行为中获得的利益状况; (五)侵权者实际承担责任的经济实力; (六)受理本案的法院所在地的社会生活平均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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