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可撤销的事由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一、合同可撤销的事由 合同可撤销的事由: : (1)重大误解; (2)欺诈; (3)胁迫; (4)自始显失公平。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二、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 在上,我们列举了五种情景下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 1.由于重大误解所签订的合同; 2.由于明显不公而订立的合同; 3.在受到欺诈情况下制定的合同; 4.在强制压力之下签订的合同; 以及5.由他人危难之时所缔结的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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