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一、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什么 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是: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2、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3、当事人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的大小,认定当事人应负交通事故责任的大小。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摩托车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有几种 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刑事量刑准则如下所述: 首先,若行为人触犯了交通肇事罪,则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罚。 其次,如肇事者在事故发生后存在逃逸或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其刑期将被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若由于肇事者的逃逸导致受害人死亡,其刑期将达到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的刑事立案标准如下:在交通事故中,只要导致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的发生,均需展开刑事调查: 第一,造成1人死亡或至少3人重伤且对事故负全责或主责。 第二,造成至少3人死亡且对事故负同等责任。 第三,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对事故负全责或主责,但无力赔偿金额超过30万元人民币。 第四,交通肇事导致1人以上重伤,对事故负全责或主责,并且具备以下任一情形的,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1)酒后驾车或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 (3)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仍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照或已报废的机动车仍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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