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保证人是亲人的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保证人是亲人的吗 在审判过程中被允许保释等待候审的保证人并不一定必须是亲属关系角色。担任保证人的资格要求其具备特定的条件,譬如,保证人和此案件没有任何利害关系;有能力依照程序规则履行保证义务;拥有公民所享有的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任何形式的剥夺或限制;以及具有稳定的居住场所和稳定的经济来源等等。在实际操作中,亲属确实可能充当保证人这一角色,但是并不是唯一的选择。只要能够以各种方式满足以上提到的各项条件,那么无论是何种身份的个人,都有权成为保释等待候审的保证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的条件】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在审判中,保释等待候审的保证人不必限于亲属。保证人需满足特定条件,如与案件无利害关系,能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具备稳定住址和经济来源。虽然亲属常担任保证人,但非唯一选项。任何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不论身份,均有权担任保释保证人。 二、取保候审后继续侦查都查什么 公安机关所采取之持续调查措施,乃是在先前侦查阶段的成果之上,进一步细致地搜寻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罪证。 至于人民法院方面,若对于提起公诉的案件,经审查后认定主要案情不清、证据匮乏,则可依法退回检察院要求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之宗旨在于为案件的公正审理提供充足的证据支撑,具体来说,即以原有侦查工作为基础,针对前期侦查过程中存在的不足或薄弱环节,开展更为深入的侦查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传唤去做笔录有影响吗 取保候审之后,若检察院传唤您进行笔录调查,此乃合乎规范的司法程序之一。一般而言,其所带来的潜在影响将视具体案情及您在笔录中所作陈述而定。从法律视角来看,这是检察院为深入审查事例、核实证据所必须采取的步骤。倘若您能诚实地陈述相关事宜,通常并不会引发不良后果。然而,若您未能如实交代或提供不实信息,则有可能对事例的处理结果产生负面效应,甚至可能导致原先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被变更。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赴检察院接受笔录调查之前,务必理清与事例有关的所有事实,同时在笔录过程中保持镇静、客观,并如实回答检察官提出的问题。 在审判中,保释等待候审的保证人不必限于亲属。保证人需满足特定条件,如与案件无利害关系,能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具备稳定住址和经济来源。虽然亲属常担任保证人,但非唯一选项。任何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不论身份,均有权担任保释保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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