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是具体危险犯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危险驾驶罪是具体危险犯幺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危险驾驶罪属于“抽象危险犯”之列。 所谓抽象危险犯,系无论个体是否实施了特定行为,均应视为具有引发特定性质危害后果的潜在风险,而无需对具体危险程度进行进一步证实。 在危险驾驶罪中,如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行为一经实施便可认定为构成犯罪,无须再进行实证证明此类行为已然实际引致特定的具体危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危险驾驶罪属于“抽象危险犯”之列。所谓抽象危险犯,系无论个体是否实施了特定行为,均应视为具有引发特定性质危害后果的潜在风险,而无需对具体危险程度进行进一步证实。在危险驾驶罪中,如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行为一经实施便可认定为构成犯罪,无须再进行实证证明此类行为已然实际引致特定的具体危险。 二、危险驾驶罪是否一定会判刑 非法实施危险驾驶行为势必面临法律制裁,这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 在我国刑法中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以机动车为工具进行激烈的赛车性质的竞技,情节严重; 醉酒后使用机动车的行为; 从事校车业务或货物运输时,严重超出额定乘员载客数量或严重超出规定时速行驶; 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危险驾驶罪中伪造证据会加重处罚吗 在涉及到危险驾驶罪的事例审理过程中,伪造证据的行为无疑将会导致更为严重的法律责任和惩罚力度的增加。依据我国现行刑法中的相关条款,伪造证据被定义为危害司法公正与独立性的犯罪行为。而危险驾驶罪本身即是对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犯罪类型之一。在此情形下,如果有人试图通过伪造证据的方式来逃避法律制裁,那么无疑将严重扰乱司法机构的正常运作流程,损害司法公正性以及司法权威性。在司法实践中,针对此类情况,法院在进行量刑判决时,往往会将其视为需要从严惩处的情节加以考虑。然而,具体的加重量刑幅度则需结合伪造证据的性质、所带来的实际影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认罪悔过态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和判断。总而言之,我们必须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犯罪行为,同时也不能心存侥幸,试图通过伪造证据来逃避法律的制裁,因为这样做只会让自己面临更加严厉的法律惩罚。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危险驾驶罪属于“抽象危险犯”之列。所谓抽象危险犯,系无论个体是否实施了特定行为,均应视为具有引发特定性质危害后果的潜在风险,而无需对具体危险程度进行进一步证实。在危险驾驶罪中,如追逐竞驶、醉酒驾驶等行为一经实施便可认定为构成犯罪,无须再进行实证证明此类行为已然实际引致特定的具体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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