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起诉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民法典起诉离婚一方不离怎么办 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民法典起诉欠钱不还怎么办 若有借款人未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第六百七十五条及第六百七十六条),按约归还其所借之款项,则贷款方有权依据该法典的规定,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若借款人仍持续拖欠,贷款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借款人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逾期利息。在此过程中,贷款方需提供借款合同以及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以证实借款事实及其具体金额。若借款合同中有对逾期利息进行明确约定的部分,贷款方可依据此合同内容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若借款合同中并无关于逾期利息的明确规定,贷款方亦可参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若借款人依然拒绝履行还款责任,贷款方有权申请由法院实施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首先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当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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