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包括哪些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犯罪主体,这既包含了自然人也涵盖了单位。具体来讲,自然人主要是表示已经达到了能够负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并且具备足够的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体。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内,对于绝大多数情形来说,一旦年满十六周岁,那么对于合同诈骗这种行为就必须承担起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单位这一概念,它囊括了诸如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各类团体等等在内的广泛范畴。如果是单位涉及到合同诈骗罪的话,将会面临着法律的严厉制裁,包括对单位本身处以罚金的惩罚,同时还会对那些对该案负有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者进行依法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罪主体含自然人与单位。自然人需达法定刑责年龄且具刑责能力,通常指年满十六周岁者。单位则广泛,含公司、企业、事业、机关及团体等。单位犯此罪,将面临罚金及直接责任人员法律惩处。 二、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体现为什么的情况 在合同诈骗罪中,主要表现为以下五个方面的情况: 首先,采用虚构的单位或冒用他人名义进行签约; 其次,使用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抵押物; 再者,缺乏实际执行力的一方,通过先履行少量或部分合同义务,引诱另一方当事人继续签约并履行; 此外,接受了对方当事人支付的货物、贷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行为人选择逃逸; 最后,行为人还可能采取其他手段获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跟股东有关吗 针对合同诈骗犯罪与其涉及到的股东之间的关联性,需要依据不同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评估。根据法律条款的规定,倘若股东参与了合同诈骗的全盘计划、实际操作等各个环节,甚至明确知晓公司或其他同僚正在实施合同诈骗行动且对此提供了援助、协助或从中获取经济利益,则该股东很有可能被视为合同诈骗罪的共同犯罪人。然而,若股东对于合同诈骗行为毫不知情,并未参与任何与之相关的活动,那么在一般的情况下,他们并不应该承担合同诈骗罪所带来的刑事责任。要判定股东是否与合同诈骗罪存在关联,关键在于他们在主观上是否具备诈骗的意图,以及在客观上是否实施了诈骗行为或者为诈骗行为提供了实质性的支持。 合同诈骗罪主体含自然人与单位。自然人需达法定刑责年龄且具刑责能力,通常指年满十六周岁者。单位则广泛,含公司、企业、事业、机关及团体等。单位犯此罪,将面临罚金及直接责任人员法律惩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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