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需要什么证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需要什么证 刑事拘留乃是国家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针对自身直接管辖的案件在进行深入调查研判过程中,在面临法定的紧急事态情况下,对现行违法行为实施者或重大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权的强硬措施。 至于如何施行刑事拘留,务必具备以下两个必要因素:首先,需要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刑事拘留申请报告书》; 其次,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严谨审批。 另外,还需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明嫌疑人确实存在涉嫌犯罪的重大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实施刑事拘留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提交《刑事拘留申请报告书》给上级公安机关;二是获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 同时,必须有充分证据证明嫌疑人涉嫌犯罪。 二、刑事拘留有哪些情形 刑事拘留通常基于如下几种情况而作出: 首先是嫌疑人具备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惯犯之嫌; 其次,在其身边或住所捕捉到明显的犯罪证据; 再次,犯罪行为结束后意图自杀、逃逸或处于在逃状态; 亦或是存在毁灭、伪造证据以及串供之可能性; 另外,如果嫌疑人拒绝透露真实姓名及住址,身份尚无法明确,也可以作为逮捕的理由。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有个53天吗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其执行时间长度通常设定为三天,但若存在特定状况,则可延长为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与多人共同实施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其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三十天。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查批准的期限也设定为七天。基于以上种种因素,刑事拘留的内部上限被确定为三十七天。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采取的暂时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实施刑事拘留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提交《刑事拘留申请报告书》给上级公安机关;二是获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 同时,必须有充分证据证明嫌疑人涉嫌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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