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证可以更名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一、不动产证可以更名吗 可以,不动产可以变更登记,具体看当事人变更登记的原因,如果是买卖,需要双方到场共同申请。 如果只是姓名的变更,只需要本人提供相关的证明向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二、不动产证可以抵押贷款吗 不动产证明文件堪比为用于抵押贷款的有力凭证,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需满足诸多严苛的条件限制,诸如不动产由抵押人亲自拥有,且其产权及使用权不存在任何异议或争端等等。 此外,作为贷款方,您还需严格遵守抵押贷款规定的申请条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您必须具有可靠的还款能力,以及拥有稳步增长的稳定收入来源等等。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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