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合同后多久可以再买房子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解除合同后多久可以再买房子 当事人可以随时再次购买房产,法律对此没有限制。 购房者首先要准备好购房款,根据自己身的需求、收入和支出等实际情况确定适合自己的楼盘,然后要对开发商的实力与资质进行考查,无问题后选择购买期房或者现房,并进行现场看房,购买时,购房者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最后需要检查合同是否规范,合同规定的条款是否合理。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二、解除合同后还能追要欠款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之规定,若当事各方在协议中皆负有类似或相同性质、品种的债务,且该等债务均已届满履行期限,则其中任一方可主张将自身承担之债务与他方所负担债务进行相抵消,除非此类债务的属性、当事方的预先约定以及法律法规有明确禁止此类抵消行为。换言之,倘若在解除合同之后,各方之间依然存有相互的债权债务关联,并且满足上述抵消的特定前提条件,则当事人有权提出并申请执行抵消操作,以便寻求全面追偿拖欠款项。因此,解除合同并不妨碍一方寻求对另一方向其追索欠款的权利,但能否最终实现这一目标,仍需结合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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