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禁止结婚的近亲属 |
分类 | 婚姻家庭-结婚 |
解答 |
一、禁止结婚的近亲属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近亲范围具体如下: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且前述的“血亲”包括了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自然血亲是指出于同一祖先,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拟制血亲是指虽然没有事实上的血缘联系,但是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二、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得缔结婚姻的近亲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在不超过三代血亲的范畴内,源自同一父母或者同一人父(即同父异母)或同一人母(即同母异父)之间的兄弟姐妹已经被明确列入了禁止结婚的行列; 其次,姨表或姑表等直系长辈和晚辈之间也是被严格限制缔结婚姻的。换句话说,如叔叔与哥哥/弟弟的女儿、姑姑和兄弟的儿子及舅舅与姐姐/妹妹的女儿、姨妈与姐姐/妹妹的儿子等近亲间皆属此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我们所讨论的范围仅限于直系血亲及在三代以及三代之内的旁系血亲。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所提及的“血亲”不仅包含了自然血亲,还涵盖了拟制血亲。自然血亲是指基于同一祖先而产生的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而拟制血亲则是指尽管并无实际的血缘关联,但却被法律确认为享有与自然血亲同等权利和义务的亲属,例如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接受他们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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