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刑事拘留是到哪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一、刑事拘留是到哪

刑事拘留通常会在当地的看守所内实施。此项机制由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所行使,具体应用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直接负责的各类案件的侦查过程之中。倘若在侦查期间出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例如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的行为,那么便可以立即采用这种临时性的强制手段剥夺他们的人身自由。

值得注意的是,刑事拘留仅属于一种临时性质的严厉措施,一方面该举动并不能够判定为已然形成罪行;另一方面,被刑事拘留之人可能仅具有犯罪嫌疑而已,但最终是否能证实构成犯罪,还需历经严密的侦查与审判流程才能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拘留的程序】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刑事拘留,在看守所执行,由公安、检察院实施,用于侦查案件。遇紧急如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可即时采取,剥夺其自由。此为临时性强制措施,非定罪依据,仅表明嫌疑,最终定罪需经严格侦查审判。

二、刑事拘留一般多少天可以放出来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规定,实务中对拘留期限的裁定会因实际案情的复杂程度而有所不同。

通常来讲,刑事拘留的有效期一般设定为14个自然日,且该期限自嫌疑人被羁押至看守场所之时开始计算。

在此基础上,公安机构有义务在第十四个自然日内向地方检察机关提交书面申请,申请逮捕嫌疑人。

而对于检察机关的审批逮捕程序而言,其最终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时间周期也为七个自然日,具体的时间期限应当包含在第十四个自然日内。

若需要延长嫌疑人的刑事拘留期,那么可依法将其延长至37个自然日,在这期间,相关部门仍需在七个自然日内得到检察机关的批准逮捕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被刑事拘留请律师会见多久

普通情形之下,涉案人员在被刑事拘留之后,律师若提出与之会面的申请,看守所则应在48个小时之内进行相应的安排。然而某些例外事件也可能发生,例如涉及到危及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等嫌疑的事例,此时律师要想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面,就必须获得侦查机构的许可授权。律师尽早与其当事人取得联系,能够深入了解事例的详细情况,以便更有效地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法律援助,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值得注意的是,实际的会面时间可能会因为当地看守所的工作安排以及事例的复杂性等多种因素而有所变动。倘若在此过程中遭遇任何阻碍,律师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拘留,在看守所执行,由公安、检察院实施,用于侦查案件。遇紧急如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可即时采取,剥夺其自由。此为临时性强制措施,非定罪依据,仅表明嫌疑,最终定罪需经严格侦查审判。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0 2:3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