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能不能提前办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能不能提前办理 取保候审的手续通常无法事先办理。 此项制度乃是在刑事诉讼程序的框架下,由司法机关依据案情及涉案人员(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具体状况来决定是否采用的一种强制性约束手段。 只有满足了明确设定的各种条件后,才能够提交申请,并且有机会得到批准。 诸如犯罪行为较为轻微、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以单独适用附加刑罚等情况便是此类例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办取保候审需要经过原告的同意吗 在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方面,并不涉及必须要经过原告方同意这一程序环节。 不过,对于符合下列任何一种情况者,即可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第一,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酌情予以独立执行的附加刑; 第二,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处罚,但如果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危害; 第三,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内的母亲,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对社会产生明显危害; 第四,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际,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仍需进行进一步的侦查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期限是多少天 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允许超出十二个月。在此期间,依据案情的调查、检控与审判实际进程,司法机构会作出决策,要么解除取保候审的措施,要么更改先前采取的强制手段。而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取保候审不仅能确保事例的公正审理,还兼顾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基本权益。若在这一过程中,被取保候审者违反相关的条例,如未经执行部门许可擅自离境、居于所在城市或农村之外,或是干扰证人提供证言等等行为,那么执行机关便有可能实施相关措施,包括决定没收部分或全部担保金、责令其作出书面认错声明、偿还保证金、寻找新的担保人,甚至变更为监视居住举措以及最后的逮捕行动。 取保候审的手续通常无法事先办理。此项制度乃是在刑事诉讼程序的框架下,由司法机关依据案情及涉案人员(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具体状况来决定是否采用的一种强制性约束手段。只有满足了明确设定的各种条件后,才能够提交申请,并且有机会得到批准。诸如犯罪行为较为轻微、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以单独适用附加刑罚等情况便是此类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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