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7天14天30天37天会有案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7天14天30天37天会有案底吗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本身并不等于“留案底”。 严格来说,所谓的“案底”实际上专指犯罪纪录这一概念,而刑事拘留仅仅是一种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并非刑事制裁手段。 只有当在经历了刑事拘留之后,经过严谨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一系列法定程序,最终被判定为有罪并处以相应的刑罚时,才会正式产生犯罪纪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案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一般需要多少天 1、一般的刑事案件,若以刑事拘留作为强制措施,其最长期限通常为14日; 然而,当犯罪嫌疑人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等严重情况时,其拘留期限可延长至37天; 2、在此期间(即14天),公安机关有责任向检察机关提交申请文书,请求批准逮捕嫌疑人。 而检察机关需要在7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无论结果是批准逮捕还是驳回申请或者变更其他强制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会坐牢吗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本身并不等于“留案底”。严格来说,所谓的“案底”实际上专指犯罪纪录这一概念,而刑事拘留仅仅是一种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并非刑事制裁手段。只有当在经历了刑事拘留之后,经过严谨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一系列法定程序,最终被判定为有罪并处以相应的刑罚时,才会正式产生犯罪纪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案底”。 四、刑事拘留7天14天30天37天有什么区别 刑事拘留并非必然导致服罪入狱。它是一种强制性的执法手段,旨在通过限制涉嫌犯罪人员的人身自由,为接下来的调查取证以及司法审判提供必要条件。在刑事拘留阶段结束之后,案件将会步入司法程序,交由法院依据案情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审理并作出判决。如若最终判定当事人构成犯罪事实,则有可能面临起刑点以上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换言之即服罪入狱。然而,若是无罪释放,或被判予缓刑、拘役等相对轻微的刑罚,抑或是被裁定无需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当事人便无需承受服刑之苦。在此需广大民众明确的是,刑事拘留仅系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环,其所产生的后果并不必然等同于最后的判决结果。 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本身并不等于“留案底”。严格来说,所谓的“案底”实际上专指犯罪纪录这一概念,而刑事拘留仅仅是一种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并非刑事制裁手段。只有当在经历了刑事拘留之后,经过严谨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一系列法定程序,最终被判定为有罪并处以相应的刑罚时,才会正式产生犯罪纪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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