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一、交通事故赔偿中,营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在交通事故的赔偿工作中,有关营养费用的计算,主要依据的是受伤者的受伤程度以及经临床医疗机构提供的相关建议结果。 因此,在实际的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会针对营养费的计算,以这两个主要因素为判断依据,一方面,是受伤者的受伤程度; 另一方面,则需参照医学专家的专业意见。 在这里,我们所说的“受伤程度”,应该涵盖了一般的伤害情况,同时也包括了因伤残导致的影响。 综合考虑受伤者的伤势及伤残程度,我们将根据他们在实际的治疗与康复所需来制定合理的营养费用支付方案。 关于如何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这实际上取决于创伤的严重性和伤残的类型,普通民众并无法对此做出独立的判断,必须依赖医学专家的专业诊断。 关于营养费的具体金额,司法解释并未给出明确的规定。 事实上,在审判实践中,往往会出现争议,对于医疗机构出具的营养证明意见,无论当事双方是否存在分歧,只要医生的意见较为符合患者的伤势及伤残需求,那么,人民法院就会予以认可。 但如若对医疗机构的营养证明意见产生质疑,那就需要法官进行详细的审核,最终确定。 如果还是无法做出决定,那就只能诉诸于司法鉴定。 如若当事人不愿意提出司法鉴定申请,那么他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是说,他的营养费请求将不会得到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二、交通事故赔偿年限怎么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明确指出,任何对于他人人身权益之侵害行为均应对受害方负担相应赔偿责任。 然而,该法律法规并未针对赔偿期限作出具体细致的限定,而仅仅是列出了在赔偿责任范围内应涵盖的项目,比如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用、陪护期间产生的护理费用、为到达医疗现场或就医场所发生的交通费用、饮食调养的营养费用和住院期间的餐补费用等等,同时也涵盖了由于受害方因伤无法正常劳动而导致的实际减损工资收入部分。 另外,若对受害人造成了残疾程度不同的损伤,侵权方还须对受害者提供相应的辅具支持以及支付相关的残疾赔偿金额,如果受害人最终不幸离世,则侵权方亦需要承担受害者殡葬事宜以及死亡赔偿金额的给付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在各类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对于有关营养补偿费用的衡量,我们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首先是伤者身体上受到伤害的严重程度;其次是根据医疗专家的建议进行精确计算。对于营养补贴金额的确认,必须要经过法院的严格审批和专业判断,其中关键因素就是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相关医学专家的意见。尤其是在涉及到重大创伤或残疾方面的问题上,医疗机构的意见堪称至关重要。另外,虽然现行的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营养补贴数额,但是法院往往会给予医疗专家符合患者特殊需求的建议以充分考虑。当然,如果当事人对于医生的相关处方存在疑虑或者争议,那么就需要通过法官进行严谨的审查,甚至于在极端情况下,可能需要启动司法鉴定程序。而如果当事人未能提出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的话,那相应的维权请求很可能就会被直接驳回,并且还需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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