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如何处理 在孕期离婚时,若孩子由母亲单独监护,但是母亲出现了以下几种情况之一,那么也有权利将孩子交给父亲抚养: (1)母亲患有的疾病为长期无法治愈且具有高度传染性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症状,以至于孩子与她共同生活会受到极大威胁; (2)尽管具备抚养条件,但母亲未尽到应尽的抚养义务,相反,父亲却希望子女跟随他一起居住,同时,他必须确保这种安排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不会产生任何负面影响; (3)经过详尽考虑,子女实在无法和母亲继续相处,例如,母亲的经济实力及其生活环境显然无法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或者母亲的行为举止不良,对孩子的成长有害无益,再或者是由于违法犯罪而被判处监禁,导致母亲无法承担起这份沉甸甸的责任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怀孕期间离婚谁吃亏 在怀孕期间,法律允许夫妻进行离婚事宜。关于离婚问题的处理方式,夫妻双方可选择通过友好协商的途径来解除婚姻关系;另一方面,若妻子认为协商不再可能,她亦有权向法院提出起诉,要求依法离婚。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女方提出离婚外,男方通常不得自行主动提出离婚之诉求。当选择以协议离婚为主线时,夫妻双方需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涉及到财产分配以及子女抚育等多方面问题的妥善处置,之后亲自前往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离婚手续便可圆满解决离婚问题。若是选择采取诉讼离婚方法的夫妇,若在双方沟通中无法取得明确结果,那么他们就有权利启动诉讼程序离婚。在此过程中,原告方当事人(即提出离婚请求的一方)应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书及起诉书向法院提交申请,以便立案审理该离婚案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在怀孕期间离婚的情况下,倘若母亲被认定为独自监护孩子,然而由于存在重大疾病,如具有高传播性的疾病或者对子女的健康造成严重威胁,使其无法承担起抚养责任;另外当父亲表示愿意并且有能力确保子女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以及若子女无法适应母亲恶劣的生活环境或者母亲因犯罪行为而身陷囹圄等此类特定情况出现时,母亲都有可能失去抚养权,此时子女应移交至父亲负责抚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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