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起诉离婚需符合哪些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夫妻起诉离婚需符合哪些条件 (1)倘若婚姻关系缔结之后,双方当事人发现对方竟然涉嫌重复婚约,或者已经拥有稳定恋人却依然与人非法同居,此类情况均可作为提出离婚诉讼的依据; (2)若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存在严重家庭暴力、肆意殴打伤害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有意遗弃家庭成员等严重违反伦理道德的情况,经他人举证或内部调查取证后,有权向司法机关提起离婚诉讼并请求司法惩处; (3)如果妻子或丈夫频繁沉迷于赌博活动或沾染毒瘾等违法行为,并且在接受相关教育后仍然无视自身错误,继续为非作歹,这样的行为同样适用于离婚官司的启动; (4)当夫妻之间情感破裂,已经习惯长期分居度日长达两年以上,并且在此期间未曾履行过任何夫妻义务,这种情况无疑表明两个人的关系已经变得名存实亡,无论何种原因发起的离婚诉讼都有可能得到法官的支持批准; (5)即便其中一方报案后被依法判处法定失踪,或者满足了宣告死亡的所有法定条件,另一方仍有权利向法庭提起离婚诉讼; (6)除此之外,若出现其他依照现行法律获得许可的特殊情况,亦可视其情况决定是否适用离婚诉讼程序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夫妻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在夫妻双方决定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离婚问题时,需要提前准备以下文件材料: 首先是离婚起诉状; 其次,还需提供关于夫妻婚姻状况的确切证明,即结婚证原件; 第三,原告方的身份证明或户籍簿的原件以及复印件; 第四,孩子的出生证明或户籍簿; 最后,需要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其中应包含动产与不动产的具体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信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起诉讼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形式的起诉状,同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相应份数的副本。若书写起诉状确实存在困难,可选择以口头方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将其记录在案,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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