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愿离婚协议书民政局给写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自愿离婚协议书民政局给写吗? 1、自愿离婚协议书由离婚双方自己书写,民政局不给写。 2、夫妻双方自愿进行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书上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自愿离婚协议书只有女儿见证有效吗 仅仅于离婚协议书上按下手印是并不具备法律效益的。正确的流程应该是前往相关的婚姻登记机构,在婚姻登记员的见证下进行现场签名以及加盖手印,只有这样能够赋予这份离婚协议书正式的法律效力。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一旦离婚登记程序顺利完成之后,如果当事人试图提出更换离婚协议书或者更改其中的任何条款内容,那么婚姻登记机构将不会给予任何形式的受理和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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