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什么条件下可立遗嘱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在什么条件下可立遗嘱 随时都可以立遗嘱。 但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三)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四)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五)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在什么条件下构成受贿罪 贪污犯罪通常牵涉到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职权的便利,不合法地接受他人提供的财物并为他人谋求各种利益。构成贪污犯罪的核心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或者被委派行使公共权力的相关人员; 其次,有必要存在某种形式的利用职务之便的举动; 再次,必须存在非法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最后,还需要有为他人谋求利益的事实发生。只要以上所有条件均得到满足,那么就有可能构成贪污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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