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还能监外执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还能监外执行吗 取保候审与监外执行属于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术语及程序范畴。 其中,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所采纳的一项强制性手段,而监外执行则是针对那些已经被判处于有期徒刑或拘役惩罚的罪犯,由于受到特定的法定特殊情况影响,无法在监狱内部履行刑罚,于是提供了一种替代性的执行方式。 然而,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身处环境正好符合监外执行的法定条件,那么他们确实存在着获得监外执行机会的可能性。 然而,这一切都要视乎具体的案件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是法律上的两种不同措施。 取保候审指在被拘留或逮捕后,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不羁押等待审判。 而监外执行则是判决后,因特定原因在监狱外执行刑罚。 两者在性质、条件和程序上均有显著差异。 二、取保候审要去外地怎么办手续 在被取保候审期限内获得执行机关的批准后,取保候审人员是允许离开其所在地的。 另外,依据相关法规规则,被取保候审者如无正当理由,便不被容许离开所属地级市或县级行政区域。 而在由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做出取保候审决定后,被授权执行该项任务的派出所在批准当事人离开其原住所的地市级或县级行政区之前,必须事先征求作出决定的司法机关的同意。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条,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取保候审公安要起诉吗 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之后,事例并未宣告结束,因为公安机关在调查工作全部完成以后,倘若确认犯罪事实清晰明了,且证据确凿充分,依据法律法规必须对其进行刑事追责的话,便会把相关案卷材料提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法定的刑事强制手段,其效力与其无罪被诉之间并不存在必然联系。假如在执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公安部门经进一步核实得出不应该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结论,或者取保候审的期限已经届满,而事例仍然未能得到全面深入的侦查,那么他们就应立即解除对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措施。总而言之,在实施取保候审之后,公安部门仍有可能提起诉讼,这主要取决于事例的调查进展以及所掌握的证据状况。 取保候审和监外执行是法律上的两种不同措施。 取保候审指在被拘留或逮捕后,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不羁押等待审判。 而监外执行则是判决后,因特定原因在监狱外执行刑罚。 两者在性质、条件和程序上均有显著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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